prove, certify, demonstrate, establish, testify
这些动词均含有"证明,证实"之意。
prove: 普通用词,指通过某种手段或方式提供证据以证实或证明某事物真实与否,某结论正确与否等情况。
certify: 较正式用词,多指有签字盖章的、合符法律程序的书面证明。
demonstrate: 指通过推理、辩论、实验或以实例来证明事物的正确与否。常用于理论、学说、定律等的证明上。
establish: 指证实事实或理论的真实性与正确性,使其能长期存在或为人们所接受。
testify: 较正式用词,既指出庭作证,提供证据,又指为某人或某事的是否真实提供证据或证明。